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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8日在答记者问时透露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在建立行贿人“黑名单”制度,并就纪检监察机关等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进行探索实践,以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。
这位负责人说,当前,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,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,行贿不查,受贿不止,因此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。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多个部委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》。其中明确,要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、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,探索推行行贿人“黑名单”制度。
根据这份意见,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办案件中涉及的行贿人,按照有关规定应由其他单位做出组织处理、行政处罚和资格资质限制等处理的,要根据行贿人的主体身份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情况。
“行贿人系市场主体的,根据行贿所涉领域,要向市场监督管理、发展改革、住房城乡建设、金融监管、司法行政等相关单位通报,由相关单位根据职责权限依规依法对行贿人作出处理。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。
据公开报道,中国多地已对行贿人“黑名单”进行探索。西安市纪委监委牵头建成行贿人数据库,对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、联合惩戒。湖南省相关部门也在2020年通报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一批失信行为“黑名单”,自名单发布之日起一年内,相关人员受到限制从事招投标活动、取消享受财政补贴资格、强化税收监控管理等联合惩戒。
有学者表示,行贿人“黑名单”制度对净化腐败土壤起到很大作用,需要尽快启动全国统一的行贿人“黑名单”平台。(张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