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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月30日,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网商银行”)存在四项违法行为,共被罚2236.5万元(不含个人处罚)。
具体来看,四项违法行为包括:
01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;
02 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,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;
03 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;
04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,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,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。
此外,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还对该行9名相关人员开具罚单。
因对网商银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时任网商银行产品创新部高级专家于隆、时任网商银行合规部高级专家刘光徽、时任网商银行现金管理部总经理黎峰被处以警告处罚,并被分别罚款5万元。
因对网商银行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时任网商银行行业金融二部高级专家王志誉被处以警告处罚,并被罚款5万元。
因对网商银行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时任网商银行产品创新部小微融资产品部负责人宋晓、时任网商银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员董一诺分别被罚款6万元、2万元。
因对网商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时任网商银行副行长、产品创新部负责人冯亮被罚款7万元。
因对网商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、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时任网商银行监事长董占斌被罚款8万元。
因对网商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时任网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部反洗钱二级部负责人侯建强被罚款6万元。
(内容来源: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网站)